5月10日,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刊发的《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主任李宇忠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》披露,这名正厅级领导干部执念于房,欲望闸门由此打开。
李宇忠,男,1962年1月出生,1982年8月参加工作。1984年,李宇忠参加工作第三年,就遇到了一个难题——想结婚但没有婚房。无奈之下,其岳父只得将李宇忠妻姐家装煤和烧柴的简易棚子腾出三分之二,改建了一间十七八平方米的小平房作为婚房。岳父找木匠做了两件家具,李宇忠家里送来一辆自行车、一台电视机,一个新的家庭就这样组建起来。文章指出,住简易房、寄人篱下的经历,成了他心中永久的痛,让老婆、孩子住上大房子,成为李宇忠的执念。1986年,李宇忠所在的林业局盖职工住宅楼,他分到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,夫妻二人心满意足地搬进了新家。1991年,李宇忠被任命为浑江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,成为当时该市林业系统下属单位最年轻的“一把手”。看到许多同级“一把手”都陆续开始换房子,他也蠢蠢欲动。李宇忠看好一套三室一厅85平方米的房子,当时售价为12万元,可手中的钱不够。为了达成心愿,李宇忠让妻子说服岳父,把老两口住的70多平方米房子卖掉,帮他买下这套住房,而岳父母则搬到李宇忠原来的住处。
公开资料显示,李宇忠后于1997年任抚松县副县长,2004年任抚松县委常委、副县长。上述文章称,2005年,时任抚松县常务副县长的李宇忠,又嫌房子太小、客厅间距太窄,在白山市买下一套160多平方米的住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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